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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2019-11-27 浏览次数: 215次
为体现环保施工的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展示公司施工现场的新风貌。我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总包职责,加强对土建及各专业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采取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以下处理措施:
一、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施工安全管理达标创优;
2无重大伤亡、机械和火灾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3无扰乱社会治安和污染环境事故;
4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0.15%以下。
二、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和混凝土碎块、剩余截下的钢筋、浇筑时洒落的混凝土、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三、有效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分配现场的有关人员分拣建筑垃圾,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垃圾处理;
4提高建设工作者的环境意识,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性;
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识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四、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材)以及木材、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覆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超过0.01㎡,总面积不超过0.05㎡;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3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覆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溢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五、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2、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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