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年限划分:
①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②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③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④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按耐火性能划分:
①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指标,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所决定。
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能重要的或者规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次要的或者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耐火等级按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这两个因素确定。
②燃烧性能:把构件的耐火性能分成非燃烧体、燃烧体、难燃烧体。
③耐火极限:是指任一建筑构件在规定的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被破坏;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三、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实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
(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
(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
(1)中级、中型公建。如重点中学及中专的教学楼、实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2层以下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2)7--15层有电梯的住宅或框架结构建筑。
(五)四级工程
(1)一般中小型公建。如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消防车库、消防站、蔬菜门市部、粮站、杂货店、阅览室、理发室、水冲式公厕等。
(2)7层以下无电梯住宅、宿舍及砖混建筑。
(六)五级工程
一二层、单功能、一般小跨度结构建筑。
说明:以上分级标准中,大型工程一般系指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中型工程指3000--10000平方米的建筑;小型工程指3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