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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操作安全技术
发布日期:2021-6-7 浏览次数: 448次
一、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
1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上报给现场作业队值班领导,依次上报给工区现场值班领导,工区经理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1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2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医院。
4工区值班人员: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5工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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